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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规定 廉洁过好双节
作者
萧波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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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市(行署)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廉洁过好2014年元旦、春节。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省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思想教育,营造崇廉戒奢、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严格遵守执行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纪律和规定落到实处。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各高校、各单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及相关配套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纪律规定了然于心,对违规违纪行为自觉抵制,坚决打好反“四风”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克服满不在乎、习以为常、沿用惯例的错误习惯,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观念。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真正把心思、功夫用到干事创业上。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强化舆论宣传,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深入人心,有效落实。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提出,各单位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一律不允许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台历、挂历、黄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的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现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坚持节俭过节,节日期间不搞相互走访、宴请和拜年。基层单位坚决不准到省教育厅搞拜年活动。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强调,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高度重视和改善民生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民言、知民愿、解民忧、顺民意,切实抓好关系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帮助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过好“两节”,安排好节日期间在校特困学生的节日生活。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消除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遵守本《通知》各项纪律要求,及时部署,细化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内部发现问题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坚决防止变换名目和手法,打折扣、做选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用刚性约束保证各项规定执行。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肃通报,公开曝光。

编辑:UX_huoping  审核:UX_huo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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