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3日在主楼大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研讨学校大学章程建设。
学校章程起草组成员吕冬诗、万建分别作大学章程建设情况汇报和境外大学章程介绍。
校党委副书记高晚欣、魏潾,副校长杨冶分别介绍了学校大学章程建设的背景、意见,畅谈对于大学章程建设在思想认识方面的体会。高晚欣指出大学章程要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巩固改革成果、预留改革空间,处理好大学内部、外部的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发展模式、路径、特色等问题。魏潾指出大学章程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化。杨冶认为应以大学章程为载体,把学校办学思想、理念和经验进一步系统化、集成化、凝固化、法约化。与会党委委员分别就重点关注的学校治理结构、学术组织的关系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校长刘志刚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大学章程是保障大学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法定载体、明确内外主体权责的重要依据。学校的大学章程建设,要以章程为载体明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执政体制,“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二级办学”的治校原则。学校员工要广泛参与大学章程制定,就大学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等方面内容进一步达成共识,凝聚力量,从而增强大学章程的执行力和生命力。
校党委书记谷焕民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对学校的大学章程建设提出3点意见。一是大学章程建设必须彰显我校的特色。既充分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国内大学章程建设优秀经验,更注意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和我校的办学特色。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作好大学章程建设,既符合学校办学实际,又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三是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全体在校校领导、校长助理出席会议,党委委员、各院系负责人、大学章程起草组成员参加会议。
推进大学章程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一系列要求,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大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整改内容。今年年初以来,教育部先后召开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承担建设高水平大学任务的高等学校,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率先完成章程建设,健全治理结构,推进内部综合改革。
校党委高度重视大学章程建设,作为2014年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起草小组,调研已被核准大学章程的部分高校,并赴国外高校就大学章程建设以及内部治理结构进行考察,学习借鉴有益经验,确立了以“构思未来、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力求最优”的章程建设最高目标。大学章程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制定以后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修改完善,逐步达到最优。经过半年的努力,我校章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果,初稿已经起草完毕。章程内容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完善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落实二级办学理念。下一步学校将就大学章程内容广泛听取师生、校友、政府和行业企业等各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