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黑龙江省委相关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前,学校出台《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认真总结分析学校惩防体系一期、二期建设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明确了未来四年学校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是学校今后四年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依据和总遵循。
《工作计划》包括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组织领导5方面工作内容,9项工作任务和48条实施措施。
《工作计划》指出,要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校园,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计划》提出了“经过五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懈努力,学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总目标,并细化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
为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工作计划》明确了未来四年学校惩防体系建设的九项工作任务:一是学习“哈军工”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纠不正之风;五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六是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七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八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九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有效行使。
《工作计划》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各责任部门工作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学校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履行领导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突出执纪监督问责;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为落实责任,学校制定了《工作计划》任务分工,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