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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充分肯定我校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作者
刘蕴喆
摄影
王一勇
来源
新闻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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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以黑龙江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维宽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受中央文明办的委托来校复查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检查组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复查汇报会在主楼大会议室举行,副校长杨冶主持会议,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汇报会。

会上,杨冶以《推进“五项工程” 建设“五型校园” 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到新的广度和深度》为题,就如何建好全国文明单位,从6个方面系统介绍和阐述了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科学理论武装工程,着力建设学习型校园;二是深入推进道德素养提升工程,着力建设德育型校园;三是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着力建设文化型校园;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水平提升工程,着力建设法治型校园;五是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工程,着力建设和谐型校园;六是坚持“四位一体”,助推哈尔滨文明创城。

检查组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创建特色鲜明,创建措施有力,创建成效显著。主要呈现出3个方面特点:一是学校以“五项工程”为引领,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体现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与可持续性;二是“五型校园”建设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了有效载体、有力抓手;三是学校文明单位建设成效对哈尔滨市文明创城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

检查组对学校下一步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三个方面着力:一、始终着力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二、始终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检查组同时提出要始终坚持标准、立标达标,始终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始终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始终坚持“重在日常,重在平常”,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等5项具体要求。

检查组还与学校教师代表进行了座谈,认真查阅了我校文明创建有关材料。

2011年,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文明规划为统领,以“五项工程”为载体,以“五型校园”为目标,以“文明创城”为助推,推动文明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开拓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发展、国际化等中心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标志性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编辑:刘蕴喆  审核:co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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